欧美、中东印巴、东南亚、日本、韩国等各国始发的跨国境货物可以在宁波、上海、 连云港、青岛、天津等(中国
各沿海港口中转)至阿拉山口、满洲里、二连等口岸 过境到达哈萨克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吉尔吉斯坦、塔吉克斯
坦、土库曼斯坦、俄罗斯、蒙古等独联体国家的多式联运服务(相反方向运输)。 1. 此报价以人民币(RMB)为计价单位。

2. 以上报价为同行价(不包括上面取件费用,如需上面取件费用需另收取)。

3. 如实重轻体积大的货物则按体积重量计算(长×宽×高)cm/5000为准。

4. 文件重量超过三公斤(含3公斤)以包裹方式收费。

5. 遇到收件人拒收、拒付所产生的运费、清关费、税金及退回费用由寄件人承担。

6. 运费不含发票税金和目的地关税 如需发票结算运费 发票税金按运费总金额的5%(非物流行业的普票)

或11%(物流行业增票)向发件人另收取;收件人拒付的关税,将由寄件人支付。
7. 所有包裹或货件的加固由发件人自处理,对易碎物品需采用木箱加固,如委托我公司带加固,其购买加固的材料

和因加固而增加体重运费由发件方承担。因发货方自行包装造成的损毁,责任由发货方负责。

8. 不接受液体、仿牌、光碟、有磁性的快件,一旦发现做扣货处理,运费照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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